溫令韜 (António Lobo Vilela)
澳門律師,《澳門博彩法》一書作者
是次修改澳門《博彩法》刪除了與娛樂場營運商所營事業有關的原則,根據該原則,娛樂場營運商的所營事業僅為“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隨著法律的修改,未來的娛樂場營運商的所營事業必須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
2001年制定《博彩法》時,立法者認為娛樂場營運商應當專注於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業務,即他們真正熟識且具專業技能成功拓展的業務。
該法律同時規定,經澳門政府預先許可,娛樂場營運商的所營事業亦可涵蓋與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相關的業務,即那些與幸運博彩經營相互依存的業務,以及對幸運博彩經營起互補作用,並有助實現《博彩法》所指“促進澳門特區旅遊”和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澳門特區經濟發展”的目標的業務,包括酒店、零售、餐飲、會展、娛樂活動等。正如作為2002年判給經營娛樂場博彩批給理據的具說明理由的報告書寫道:“在競投公司堤交的建議書中,絕大多數均以將澳門變成一個具質素的區域旅遊及娛樂中心為目標,力求增加能吸引遊客的旅遊產品供應,吸引更多來澳娛樂消遣的遊客,並增加屬舉家旅遊的遊客數目,以及整體上改善澳門作為一個旅遊目的地的形象。”
另一方面,立法者於2001年終止了直至當時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娛)按專營合同必須履行的實物義務(但疏濬及其他必需的海上工作的義務除外),改為規定承批公司須撥出博彩經營毛收入的2.4%(澳博則為1.4%,因澳娛提供疏濬及其他必需的海上工作),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和提供社會保障。
澳門政府希望在將澳門建設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過程中當主角,運用向娛樂場營運商徵收高稅收所得收入,掌控這項夢寐以求的建設。
然而,基於不同原因,過去二十年間的歷屆澳門政府,在制定相應舉措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真正意義的)中心方面,均表現出異常的無能(尤其考慮到所徵收入)。以部分已經付諸實踐的舉措為例,有(貧乏不堪的)美食節,又或(筆墨難以形容的)澳門旅遊吉祥物(具代表性的可見形象)麥麥。
無疑是這種無能導致政府現在決定未來的娛樂場營運商須面對一個全新局面。
由一群超凡脫俗的人撰寫的這部分競投方案,要求未來的娛樂場營運商多管閒事地承擔一系列令人眼界大開的與博彩無關的義務。這些義務中,大部分對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競投毫無意義,尤其當批給的最長期限只有十年。有部分義務屬於應由澳門政府執行的、真正意義上的公共事務。另有部分義務須由具特定經驗或知識者履行,而博彩營運商既不具備有關經驗或知識,亦無履行或開展該等義務的專業技能。此外,在零經濟階段,當社會對博彩業發展的期望降低時,這些義務是不合時宜的,從行政長官數天前就博彩桌及博彩機訂定的(極低的)年度毛收入下限便可見一斑。特別對於所要求推行的項目數量而言,這些義務同樣毫無意義。這例子說明了澳門政府不應不切實際,而應明智行動。
“美食節”的標準是什麼?是讓米芝蓮星級大廚在旅遊塔前搭建的帳篷裡烹調澳門美食嗎?“主題博物館”的標準呢?是仿效新近開幕、造價36億澳門元的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嗎?當缺乏必要基礎設施,澳門又能開展什麼“水上運動比賽”?
對此,澳門政府似在茫茫大海上漫無目的地航行。正如所料,看來當局未有一個為將澳門建設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而謹慎、細密、有層次地描繪的具條理和長遠願景的計畫,而選擇了將娛樂場營運商視作砧板上的肉,將建設責任推到他們身上,管他們願不願意。競投者會被將提交的標書綁架,各標書內容必然出現相互重疊的情況,由相互之間沒有關聯、與花了兩年多時間起草的《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2017-2032)提出的倡議亦毫不相干的倡議拼湊而成。此外,要求遵循的是強加之路,而非致力調和各利害關係方利益的團結之道,無疑後者才是各方熱切渴望提供協助的做法。
推行必要改革是澳門政府―而非博彩營運商―的職責,其應創造條件,建設一座具備與區域內其他旅遊休閒中心競爭所需基礎設施的現代化且充滿活力的城市。
但願厄運走開,好運齊來。避免進一步動搖澳門長久以來作為博彩司法管轄區(今略顯模糊)的形象和(偏低的)信譽。時間會證明一切!